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昊
12月29日,最高人民法院對外發(fā)布《“一站式”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平臺工作指引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工作指引》)。《工作指引》是最高法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具體舉措,是支持高質量共建“一帶一路”八項行動的生動實踐,對優(yōu)化訴訟與調解、仲裁有機銜接的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,發(fā)揮“一站式”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平臺(以下簡稱“一站式”平臺)功能,打造國際商事糾紛解決優(yōu)選地具有重要現實意義。
據介紹,2018年以來,最高法建立了訴訟與調解、仲裁有機銜接的“一站式”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(以下簡稱“一站式”機制)。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分兩批將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、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(上海國際仲裁中心)、深圳國際仲裁院、北京仲裁委員會/北京國際仲裁中心、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、廣州仲裁委員會(廣州國際仲裁院)、上海仲裁委員會、廈門仲裁委員會、海南國際仲裁院(海南仲裁委員會)、香港國際仲裁中心10家仲裁機構以及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調解中心、上海經貿商事調解中心兩家調解機構納入“一站式”機制。為更好發(fā)揮“一站式”平臺的解紛指南、評估引導、程序銜接、輔助保障的功能,最高法制定了《工作指引》,解決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建設中的堵點難點問題,用順暢的系統對接、高效的機制銜接、規(guī)范的流程設計,實現“一站式”信息化平臺的迭代升級。
《工作指引》分為六個部分共計三十二條,明確了如何通過“一站式”平臺服務平臺機構和當事人,當事人如何通過平臺進行中立評估、調解、仲裁、訴訟,以及上述機制相互銜接的具體工作流程等。
《工作指引》具有四方面創(chuàng)新亮點:第一,多跨協同,實現全流程在線糾紛化解服務?!耙徽臼健逼脚_通過單點登錄、統一身份認證等,全線貫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網、人民法院網上保全系統、人民法院調解平臺、相關仲裁機構系統、相關調解機構系統等。第二,集約高效,聚合多地多機構的多元解紛合力。“一站式”平臺有效保障最高法國際商事法庭與10家仲裁機構以及2家國際商事調解機構之間的銜接,使中立評估、調解、仲裁、訴訟等相關糾紛化解服務均可通過平臺開展。第三,創(chuàng)新機制,明確中立評估相關程序。中立評估制度是加強訴源治理、提高糾紛源頭化解的一項多元解紛機制創(chuàng)新舉措。但在以往的司法實踐中,缺乏操作層面的具體指引,《工作指引》首次給予明確。第四,加強保障,支持仲裁事業(yè)健康發(fā)展?!豆ぷ髦敢分械亩囗椗e措,有力支持當事人選擇仲裁,健全完善仲裁與司法之間的交流溝通機制,體現了人民法院支持和保障仲裁事業(yè)健康發(fā)展的堅定司法立場。
《工作指引》將于2024年1月30日起施行。
編輯:武卓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