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部門部署網絡安全標識管理工作
記者4月10日獲悉,國家互聯(lián)網信息辦公室、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近日聯(lián)合印發(fā)《網絡安全標識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《辦法》旨在提升產品的網絡安全能力,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,維護網絡安全和公共利益,將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。
《辦法》明確,網絡安全標識是指能夠反映產品本身網絡安全能力水平的信息標識。網絡安全標識對應的網絡安全能力由低到高依次為基礎級、增強級、領先級,相應的標識等級分別用一星、二星、三星表示。
《辦法》提出,網絡安全標識管理工作堅持統(tǒng)籌發(fā)展和安全,產品生產者按照自愿原則參與;鼓勵產品生產者依據本《辦法》提升產品網絡安全能力,標注網絡安全標識;鼓勵消費者優(yōu)先選用標注網絡安全標識的產品。
根據《辦法》,需要標注網絡安全標識的產品,產品生產者應當依據實施規(guī)則相關要求開展網絡安全能力檢測,確定網絡安全能力等級,并取得檢測報告。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偽造、冒用網絡安全標識或者利用網絡安全標識進行虛假宣傳。
編輯:遲明緒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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